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决定开展第三届“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及“校十佳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旨在表彰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表现卓越、成绩突出的心理委员,以激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心理委员工作特色与朋辈互助成效,同时激发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的校园心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
2021级-2023级吉林化工学院各班级心理委员
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3、有心理委员的课程成绩或培训证明,具体包括全国心理委员MOOC学习证明(必备条件)、本校心理委员课程成绩或心理委员培训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6、较好完成心理委员基本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无心理疾病。
选拔程序:
1、各教学院选拔出本学院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共计24人,心理中心将统一颁发“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证书。
各教学院具体选拔名额如下所示:
2、上报校级优秀心理委员须填写推荐表。
3、荣获“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同学名单将在我校“化院心天地”微信公众号公示2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质疑,经各教学院与心理中心确认,直接取消资格。
4、心理中心将邀请多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选出的24名“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评选,评选方式为现场宣讲与答辩,综合评分。拟定于2024年9月4日,从24名“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中选拔出“吉林化工学院十佳优秀心理委员”。最终,将根据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审,推荐2名十佳优秀心理委员,代表吉林化工学院参加“全国百佳优秀心理委员”竞选活动。
公示:
各教学院将所选拔出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材料(文字事迹介绍1000字以内,5张高清活动图片)发送到指定邮箱,经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审核后,在化院心天地公众号进行展示。
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上报:
1、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7:00。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24名“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参选材料。
2、邮箱:xlwy2022@126.com
(初审:张宜 复审:唐嵩潇 终审:王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