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5〕16号)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并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同意推荐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李勇兵等459名同学获得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石油化工学院陈人鹤等66名同学获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机电工程学院宋洁等3394名同学获得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4日17点前与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院部楼125C室
电 话:18943200010
吉林化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吉林化工大学2025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