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伴春,平安清明 | 清明小长假开启,安全buff请你一键加满!

发布者:张嘉诚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春和景明、万物复苏之际,我们迎来兼具自然时序与人文情怀的清明佳节。它承载着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敬老尽孝的文化基因,既饱含对先辈英烈的缅怀,也彰显着蓬勃生机。

值此假期,愿同学们心怀追思与感恩,践行时代责任。同学们作为新时代青年学子,我们既是踏春游人,更是精神传承者。望大家文明祭扫、安全出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度过平安充实、富有意义的清明假期。


清明假期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30    
十二    
31    
十三    
1    
愚人节    
2    
十五    
3    
十六    
4    
   
5    
清明    
6    
   
7    
二十    
8    
廿一    
9    
廿二    
10    
廿三    
11    
廿四    
12    
廿五    


放假时间:

2026年4月4日 (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共3天,无调课安排。



清明习俗,寻春日雅趣



🌿 扫墓祭祖,慎终追远

清扫墓碑、修整坟茔,敬献鲜花与心意,以敬畏之名缅怀先人。


🌸 踏青寻春,拥抱生机

雨润清明,草木萌新。人们走出家门,在春光中漫步、赏景、呼吸自然。


🌱 插柳戴柳,祈福安康

清明插柳,是古人对平安的祈愿。柳枝象征新生与守护,人们插柳门上、戴柳于发间,寓意驱邪避灾、祈求一年顺遂。


🪁 放风筝,放去旧尘

清明放风筝,是将心事放飞天空。将风筝轻轻剪断,让旧愁、霉运随风吹散,只留平安与希冀,是独属于清明的浪漫仪式。


🍡 品青团,尝尽春味

青团以艾草汁与糯米制成,口感软糯、清香扑鼻。一口下去,是春日的鲜嫩,也是节气文化的烟火气。


全相伴,平安度假期

01 出游安全:文明踏青 平安随行

清明假期踏青出游人员密集,出行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快乐出行、平安返程。

1. 科学规划行程: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状况、交通路况及景区开放、限流政策,错峰出行避开人流密集时段与危险区域,合理规划往返行程,不前往偏远、未开发的野外景区及高风险地区,徒步踏青远离悬崖、陡坡、河道、密林等危险区域,谨防坠落、溺水、迷路等意外。

2. 规范选择交通:乘坐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超载超员的“黑车”“拼车”,拒绝搭乘陌生车辆,出行全程留存交通票据与行程记录。

3. 强化财物防护:外出时妥善保管手机、电脑、钱包等贵重物品,避免随意外露或放置无人看管,提高防扒窃、防电信诈骗意识,不轻信陌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

4. 保持通讯畅通:外出期间确保手机电量充足、通讯畅通,主动向辅导员、家长告知出行目的地、同行人员、行程安排及返程时间,行程变动第一时间报备,切勿失联。


02 祭祀安全:文明祭扫 防范风险

缅怀先辈、追思英烈需践行文明祭扫理念,严格遵守防火及相关安全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1. 摒弃陋习祭扫: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减少环境污染与火灾风险。

2. 严守防火规定:前往陵园、山林等区域祭扫时,严格遵守场所防火禁令,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墓园,不在禁火区域焚香烧纸。

3. 规范祭祀行为:祭祀过程中全程看管明火,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后再离开,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切勿盲目处置。

4. 遵守场所秩序:祭扫期间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与场所管理规定,有序排队、不扎堆聚集,看护好个人物品,避免发生拥挤踩踏、财物丢失等情况。


03 留校安全:严守规章 安全留校

假期留校同学需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守护自身与校园安全。

1. 遵守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宿舍作息与出入登记制度,不晚归、不归寝,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自觉维护宿舍公共秩序。宿舍楼内遇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或辅导员报告。

2. 严防宿舍隐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离开宿舍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3. 健康规律生活:保持良好作息,合理饮食,不酗酒、不聚众打闹,注意个人卫生与身心健康,遇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报备。

4. 保持信息联动:留校同学主动关注班级通知,保持与辅导员、同学的联系,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寻求帮助,不擅自脱离管理。


清明时节,春山可望,风暖花香。愿同学们在追思中传承家风,在踏青中拥抱生机,在假期里守好安全、不负时光。把对先辈的敬意化作前行的力量,以青春之姿奔赴热爱,以奋斗之态不负韶华。


(初审:张嘉诚  复审:吕 宁  终审:王海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