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3〕57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中请、教学院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刘美琪等494名同学被推荐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王海鹏等3458名同学被推荐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田欣以等71名同学被推荐为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17点前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联系人:刘姝颖 邮 箱:jlhgxyxgblsy@163.com
电 话:0432-62185036 18943200010
吉林化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