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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第二学期 优良学风班升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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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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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我校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加强我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将继续推进大学生先进集体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武装部决定本学期自2019年3月18日起,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各学院在校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武装部的统一时间安排(见附件),每周一邀请学院老师,组织学院在校学生参加升旗仪式。
(一)升旗仪式定于每周一上午6:50在体育场举行,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组织学生在6:40前整队完毕。
(二)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师生应注意着装整齐、庄重。
(三)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应做好升旗仪式现场组织工作。从优良学风班选拔升旗手和护旗手;选拔一至两名主持人负责仪式主持等工作;从优良学风班选拔两名学生代表进行班级建设及发扬引领示范作用的动员发言;学院教师进行总结讲话。在此基础上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活动形式由各学院自定。
(四)升旗仪式结束之后,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升旗仪式流程
(一)出国旗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行注目礼
(三)优良学风班学生代表发言
(四)学院自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五)学院教师进行总结讲话
三、如遇重大节庆日的升旗仪式由武装部另行安排。
附件:2018—2019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安排表
吉林化工学院武装部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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